11月13日,学生工作学习班第二次集体学习在二教203开课,邀请烟台大学法律事务部主任史卫进作了题为《论高等学校危机事件管理法律问题的思考》的讲座,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安全和法治意识,不断提高应对危机事件能力。院党委副书记李荣梅,学工部全体人员以及全院辅导员、班主任参加了学习会。
史卫进主任通过国内外高校真实案例分析,介绍了高校危机事件的四种类型及阶段特点,强调每一阶段都需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,以降低伤害;他认为建立高校危机管理常设机构,完善高校危机预警机制是解决高校危机事件的重要措施。针对高校危机突发事件,史主任提出七点建议,一是评估状况,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;二是及时救治,降低伤害;三是正确领导,做好权力交接;四是及时公布信息,降低师生恐慌心理与情绪;五是启动学生释放程序,保护学生安全;六是灵活执行应急方案,随机应变;七是做好备案,提供借鉴。史老师以生动的案例,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了热烈欢迎。
我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不断提高师生安全和法律意识,增强师生防范能力,力创安全、稳定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为学院发展保驾护航。
学工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