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函〔2022〕29号)相关要求,现将我校2023届专科拥有校荐资格学生、建档立卡学生、小语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(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),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(班主任)或学院进行反馈。相关处理结果会及时反馈至提出异议学生,最终结果经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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